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审批项目告知单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审批
子项目名称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2)《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审批条件
1、达到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所规定的技术标准; 2、必须是在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正式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标准执行; 4、各系统和各级组织所举办的运动会,凡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运动竞赛规则,举办单位须赛前在市体育局备案或由体育局指定该比赛相应级别的裁判做技术监督,达三级运动员标准方可申报;
申报材料
1、运动员技术等级成绩证明单; 2、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书; 3、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登记表; 4、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审批流程
一、业务科受理、初审
二、业务科科长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局领导核准
三、办结发件
审批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办证工本费每人30元。
审批数量
除各别项目,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审批时限
收到申请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承诺时限:3天。
本项目是否有前置审批